楼市风向变了?真正的考验将来临
阅读 109  ·  发布日期 2016-04-24

央行高度关注住房信贷,政策随时有可能出台!

4月20日,央行公布了2016年一季度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报告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人民币房地产贷款增加1.5万亿元,同比多增5045亿元;一季度个人购房贷款增加1万亿元,同比多增4309亿元,双双创下2010年央行开始发布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以来的最高水平。

据央行统计,金融机构一季度人民币各项贷款增加4.61万亿元,同比多增9301亿元。也就是说,今年一季度,所有新增贷款中超过21%流向了个人购房。

在报告公布的同一天,央行研究局首席经济学家马骏表示,对于未来的货币政策操作,除了要继续支持实现稳增长的目标,也要注意防范宏观风险,尤其是要避免企业杠杆率过快上升,还要考虑到货币信贷增长对未来物价走势和房地产价格的影响。

由此可见,对于货币信贷增长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央行保持高度关注,如果房地产价格涨幅过大,央行或许采取一定的措施。

果不其然,4月21日,在央行召开的金融市场
工作座谈会上,针对住房信贷政策,会议指出要按照因地制宜、因城施策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区域性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推动房地产金融产品规范创新,促进住房信贷市场平稳有序运行。

一些城市已经推出调控政策

4月21日,南京传出“商品房限价”的消息,经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多方了解获悉,限价政策已经写入南京的调控中,将于近期出台。其中包括“对主城六区以及江宁、浦口商品住宅项目,按照价格区间分类指导,申报均价每平方米2万元以下的,年化涨幅不宜高于12%;每平方米2万-3万元的,年化涨幅不宜高于10%;每平方米3万元以上的,年化涨幅不宜高于8%。”

当地开发商表示,南京市的商品房价格由物价局批复,近期明显感觉审核更为严格。很多房地产项目上报的价格未被批复,而不得不推迟开盘时间。

此外,从近日公布的房价数据来看,深圳、上海、北京等城市的房价也在各地的调控政策下,开始降温了。

深圳楼市的成交指标持续多周下行,个别楼盘甚至出现弃购现象;上海的成交量也明显萎缩;北京虽然并未出台相关调控政策,但受市场预期的影响,北京二手房市场的各项指标已经出现较为明显的改变,成交量、成交周期等相关指标均出现下滑。

有业内人士指出,楼市调控政策正在经历“由面到点”的变化,由中央层面统一出台政策,变为地方政府自行调整。在政策思路上,虽然全国整体“去库存”的方向未变,但越来越多的城市加入到收紧调控的行列。

下半年或有一轮市场调整

同策咨询研究部总监张宏伟认为,“量跌价稳”将是整体二季度趋势。同时,下半年开始尤其是10月份之后新一轮的房地产市场调整极有可能会来临。在成交量出现下滑的市场背景下,个案价格有可能会在下半年出现下调,尤其是本轮楼市上涨幅度较大的中高端楼盘极有可能率先降价。


延伸阅读:沪商业银行将暂停与链家等6家房产中介合作1个月!7家银行部分营业机构被暂停个人房贷业务2个月

来源:上海发布(微信号:shanghaifabu)

上海银监局昨晚发布,针对稽查中发现的问题,决定自4月25日起暂停辖内各商业银行与太平洋房屋、仁丰、我爱我家、佳歆、汉宇、链家等6家房地产中介的业务合作1个月;对于违反个贷业务受托支付要求的工行静安支行、中行临沂路支行等7家商业银行营业机构,决定自4月25日起暂停个人住房贷款业务2个月,并责成对相关人员内部问责。

上海银监局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稽查

切实保障本市房贷新政落地

为切实贯彻落实上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要求,上海银监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于3月25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相关工作的通知》,以进一步规范辖内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有效防范信贷风险,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近日,上海银监局对辖内部分商业银行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进行了稽核调查。稽查结果显示,在沪各商业银行执行房贷新政的情况总体较好,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管理总体较为审慎,对个人授信业务的准入及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成数和利率均有较明确的规定。但仍发现部分商业银行在房贷新政实施之前,存在违反受托支付要求发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情况(在贷款发放后,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资金直接划入非房屋交易双方的第三方,该第三方又将资金划至房地产中介公司),同时还发现本市部分房地产中介公司存在通过首付贷及垫付资金等方式为房屋交易双方垫资的情况。

针对在本次稽查中发现的问题,上海银监局立即采取监管措施。一是根据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上海银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相关工作的通知》(上海银发〔2016〕54号)的规定,并结合上海市住建委、市工商局前期房地产经纪企业执法大检查的行政处罚结果,决定自2016年4月25日起暂停辖内各商业银行与上海太平洋房屋服务有限公司、上海仁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上海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上海佳歆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汉宇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上海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6家房地产中介的业务合作1个月(含为上述中介机构撮合的房屋交易提供按揭贷款服务,不包括4月24日24点前已网签的房屋交易)。待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核实相关情况后再恢复辖内商业银行与其的业务合作。

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于违反个贷业务受托支付要求的工商银行上海市静安支行、中国银行上海市临沂路支行、建设银行上海市张江支行、交通银行上海市黄浦支行、兴业银行上海普陀支行、浦发银行上海杨浦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本级(不含辖内其他支行)7家商业银行营业机构,决定自2016年4月25日起暂停个人住房贷款业务2个月,并责成对相关人员进行内部问责。待完成整改后,视情况再行恢复其相关业务。

上海银监局指出,此次监管措施有利于督促商业银行、房地产中介和购房贷款申请人三者之间形成应有的诚信体系,维护本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同时,上海银监局还强调,下阶段各商业银行要严格执行《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令2010年第2号)的相关规定,修订完善本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细则,对贷款资金应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的要求须在制度中予以明确。同时,要切实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相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强化个人住房贷款交易真实性调查,严格审查购房人首付款资金来源及其偿债能力,加强房地产抵押估值管理。一旦发现借款人通过P2P、房产中介机构等渠道违规获取首付款资金的,应拒绝其贷款申请并列入黑名单。进一步规范与房地产中介公司的业务合作,加强对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资质审核,实施业务合作名单制管理,不得为房地产中介垫资提供隐形担保(包括不得以出具“同意贷款承诺书”等方式给房地产中介公司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不得将信贷资金直接划转给房地产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等)。

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的声明

针对上海银监局今日对外发布的新闻《上海银监局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稽查 切实保障本市房贷新政落地》,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新闻发言人表示:作为上海银行业自律性组织,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将进一步引导会员单位积极贯彻上海市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精神,落实监管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相关工作的通知》(上海银发〔2016〕54号)的规定,坚持规范经营、审慎经营、合规经营,严防个人住房贷款各类风险发生。

二是严格执行《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令2010年第2号)规定,并加强对首付款资金性质审核和对贷款资金的支付管理。

三是严格规范与房地产中介公司的业务合作,加强资质审核,实施业务合作名单制管理;并按监管要求,暂停与相关中介公司的业务合作;同时对经相关部门认定的违规中介公司及门店,将建立行业信息共享机制。

银行同业公会将引导会员单位通过上述措施,与政府、监管部门的要求保持一致,支持和维护上海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文章来源:“中金在线”微信公众号,腾讯财经已取得授权,再次转载需得到原公众号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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