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本月起开始缴费
阅读 682  ·  发布日期 2018-09-07
长治市城区医保中心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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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城区医保中心

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

工作通知

广大居民朋友:

按照长治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安排和相关上级文件精神要求,长治市城区医保中心为做好2019年度城区城乡居民个人参保缴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缴费标准和时间

2018年预收2019年度的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20元。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时间,于2018年9月1日开始至2018年12月20日结束。

二、缴费方式

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可通过工商银行卡(存折),委托银行代扣代缴。

三、低保、重残Ⅰ、Ⅱ级参保缴费

城区低保、重残Ⅰ、Ⅱ级人员可携带低保证、残疾证到街道社区进行登记,可免缴城乡居民医保费。

四、新生儿参保

 出生后三个月内参保新生儿可以免费享受当年的医保待遇,出生后超过三个月参保的新生儿只能从参保缴费一个月后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长治市城区医保中心

2018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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